「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商四-1(14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南市東區商四複合式商業設施促參案)案」自民國114年8月1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發佈日期:2025-08-08 08:52:00
發佈單位: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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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3&s=8760917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1055410A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商四-1(14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南市東區商四複合式商業設施促參案)案」自民國114年8月1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4條暨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8月11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商四-1(14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南市東區商四複合式商業設施促參案)案」計畫書1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時00分,假本市東區崇明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569號)舉辦;如遇不可抗力天災等因素,說明會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將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06-3901409)瞭解。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