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從業人員辦理風災損害石綿屋瓦拆除時,應遵守職業安全及環保相關法令規定
發佈日期:2025-08-08 02:30:00
發佈單位:竹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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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huch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70&s=1255617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7月24日國署建管字第1141140058號函辦理。
二、本次受丹娜絲颱風導致部分房屋石綿屋瓦破損,從業人員拆除石綿材料
應有完善防塵措施,以防止石綿纖維擴散至外界空氣中;石綿之截斷、
鑽孔或研磨等作業應將石綿等加以濕潤;拆除石綿材料時,施工人員應
穿戴適當之防護衣、防護眼鏡與呼吸防護具等,並縮短作業時間。其作
業方式,應符合勞動部「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防指引」。
三、石綿材料之貯存及清理過程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
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及其第4條之1附件「建築物拆除石綿瓦廢棄物貯存
清除處理之管理方式」等相關環境保護法規,於貯存地點、容器、設施
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飛揚、逸散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