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鎮為辦理114年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5-08-08 09:01:00
發佈單位: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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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uw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380&s=557517
一、申報日期:114年8月6日起至114年8月19日止。
二、申報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三、申報地點:虎尾鎮公所農經課。
四、本次辦理現金救助農作物項目:硬質玉米、高粱、香蕉、番石榴、塑膠布溫網室及水平棚架網室、大豆、胡(芝)麻、青割玉米、西瓜、香瓜、柑橘類、木瓜、原料甘蔗、咖啡、落花生、酪梨、綠豆、甘藷、無花果、紅龍果、蓮霧、百香果、油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蔬菜類、洋香瓜、鳳梨。
五、受災農民前於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災害救助已提出救助申請者,倘其後經0728豪雨仍有災害損失,視同已提出申請,毋須重複提出申請。
六、應攜帶檢附證件正本🙁一)土地所有權人及申請人之身分證(二)印章(三)農會存摺(四)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五)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六)農業設施依土地管制等相關規定,必須申請土地容許使用者,應檢附證明文件。
七、所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為加速申報作業流程,請先自行將相關證件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