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新竹縣企業能源管理優化輔導計畫」正式開跑
發佈日期:2025-08-08 08:55: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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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74129
新竹縣政府為協助本縣企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強化節能管理機制,進而落實產業節能減碳政策目標。本計畫將組織技術團隊深入企業進行能源管理調查,根據企業能源使用現況、用電結構及能效問題,評估設置能源管理系統(EMS)或導入能源技術服務(ESCO)適用性,協助企業精進能源管理、提升營運效能,並促進本縣產業邁向低碳化發展。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截止(以本府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輔導對象:
設立且實際營業於新竹縣轄內,電力契約容量800瓩以下之中小能源用戶,或屬能源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列之指定能源用戶。年用電量(以台電計費度數為準)達8萬度以上,並有意願設置能源管理系統(EMS)或導入能源技術服務(ESCO),且近三年內未曾建置EMS或執行ESCO專案者,得列為優先輔導對象。
輔導項目與補助:
(一)本計畫由執行單位遴聘具備能源管理、用電診斷及節能評估等相關專業背景,並由具備能源效益量測驗證(EM&V)資格或經政府認證之能源技術人員二至三人,組成技術團隊辦理能源管理調查作業。該作業內容包含以下二個階段:
- 能源使用現況盤點:透過現地勘查與資料彙整,盤點企業能源管理制度、用電設備清單、契約容量及尖離峰用電概況等,掌握企業整體用電結構與潛在高耗能熱點設備。
- 技術分析與節能策略研擬:依據前述盤點結果,評估導入EMS或ESCO之制度適配性與技術可行性,並就空調、照明、壓縮空氣、製程熱能等系統進行節能潛力評估、效益推估及投資回收期試算,並納入碳排放減量潛力作為參考依據。
(二)能源管理調查完成後,技術團隊將綜合推動意願、節能潛力、技術可行性、組織執行力與整體示範效益等原則,評估參與企業推動「店面節能」及「用電智能管理」方案之可行性與預期效益,擇優提供補助資源。
(三)補助項目包含能源管理系統(EMS)建置及節能設備汰換(如高效照明、空調、壓縮空氣系統等)。每家補助總經費(含稅)以新臺幣60萬元為上限,並以不超過該案總經費50%為原則;補助名額以至少1家為原則,實際名額得視評估結果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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