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聘約僱人員(職務代理)1名
發佈日期:2025-08-08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1572
詳細內容
一、徵才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 稱:約僱人員(考試缺職務代理)。
三、薪 俸:250薪點,月領3萬5,400元。
四、職 缺: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六、工作內容:辦理社會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八、資格條件:
(一)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 驗者。
(二)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 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九、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十、說明:
(一)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自114年8月15日下午17時30分止。
(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以送達至本所收 發處章戳日期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社會課職 務代理約僱人員)
(三)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四)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 放棄。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五)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六)聯絡電話:03-8523126轉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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