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為辦理114年 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
發佈日期:2025-08-06 00:00:00
發佈單位:草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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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為辦理114年 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
- 發布日期:1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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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8月5日農糧字第1141109777號公告暨
114年8月5日農糧字第1141109787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
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一)本次南投縣辦理現金救助品項及金額如下:
1、蔬菜(一):每公頃2萬9,600元。
2、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3、蔬菜(三):每公頃4萬7,000元。
4、蔬菜(四):每公頃5萬6,000元。
5、香蕉(果樹三):每公頃8萬元。
6、紅龍果(果樹四):每公頃9萬5,000元。
7、百香果(果樹六):每公頃10萬2,000元。
8、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18萬元。
9、塑膠布溫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90萬元。
10、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6萬元。
11、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20萬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1、符合本
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本公告受災農民前經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業已提出救助申
請者,倘其後經0728豪雨仍有災害損失,為簡政便民,視同已提
出申請,毋須重複提出申請。
四、受理期限:自114年8月6日(星期三)至8月19日止(星期二)止
10天工作天;假日期間不受理,如有需求請先洽本所農經課。
五、受理地點:本所農經課。
六、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 國民身分證。
- 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
- 申請人之印章與金融機構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