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風災照顧災民租用貨櫃屋計劃
發佈日期:2025-08-06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社會及行政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60421
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風災照顧災民租用貨櫃屋計劃
內文
一、租用資格:
因丹娜絲颱風風災造成損壞無法居住之受災戶,但已有領租金補貼則無法再申請貨櫃屋。
二、租用時間
114年9月1日114年12月31日。
三、租用貨櫃屋規格
尺寸:20*8*8.5呎,1戶3人以內限租1櫃,超過3人可再增租1櫃,上限最多租2櫃。
四、負擔金額
由市府負責承租貨櫃屋,申請人負擔1櫃8,000元(每個月2,000元*4個月),2櫃16,000元(每個月2,000元*4個月*2),不足部分由市府負擔,直接付款給租用廠商,租用廠商再出貨櫃屋。
五、災戶使用責任
受災戶應妥善保管,若有損壞,相關修護賠償由受災戶負擔。
六、貨櫃屋放置地點
放置地點由受災戶決定,惟需在受災戶所居住的受災行政區內,另放置地點由受災戶自行取得同意書,如日後有土地糾紛問題由受災戶自行處理。
七、受理時間地點:
即日起至8月31日,至所轄區公所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