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為辦理114年 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5-08-06 00:00:00
發佈單位:台西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aihs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5170&s=557069
-依據農業部114年8月5日農糧字第1141109787號辦理。
-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自114年8月6日起至8月19日止(例假日不受理),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告受災農民前經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業已提出救助申請者,倘其後經0728豪雨仍有災害損失,為簡政便民,視同已提出申請,毋須重複提出申請。
##114年0728豪雨現金救助地區及品項,請詳閱附表1##
<a data-name="相關檔案" title="相關檔案">相關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