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汽車排氣定檢於114年7月後將回歸環保法令制度管理!
發佈日期:2025-08-04 11:08: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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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77996
為強化汽油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管制,出廠滿8年以上之汽油車,應每2年(出廠年數為偶數時)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或環保機關委託之汽車代檢廠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次;若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應於檢驗日起1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且於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之次年起,連續2年每年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次,直至檢驗均合格後,始回復原先檢驗頻率。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目前本縣汽車檢驗代檢場共計18家,提供免費排氣檢驗服務,若須查詢代檢廠資料可至「監理服務網」(網址:https://gov.tw/cNH)查詢代檢廠相關資訊。另民眾可透過「環境部機車及汽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s://reurl.cc/Lnjenx)查詢應檢月份、歷年檢驗紀錄,並掌握最新法規及服務資訊。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呼籲車主養成定期檢驗習慣,除確保愛車運作正常,也減少油耗與污染,達成節能減碳與環境保護的雙重效益。如對排氣檢驗制度或實場檢驗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37-558558分機223,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范揚章037-558558分機244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2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