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季節來臨,呼籲家禽場加強圍網設施共同防範疫病與災情
發佈日期:2025-08-01 08:56: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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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77580
隨著颱風季節進入高峰期,強風豪雨可能造成禽舍設施毀損、環境衛生惡化,進而提高疫病傳播風險。為維護畜禽產業穩定與公共衛生安全,呼籲各家禽場加強防範措施,尤其應檢視及加固禽舍圍網設施,降低野鳥或其他病原體進入風險,防範高病原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傳染病的發生。
本縣114年家禽飼養場總計214場,動物保護防疫所針對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措施:
- 家禽業者訪視輔導:養禽場計152場次;蛋雞場、蛋商、盤商及零售業者計5場次;家禽理貨場計28場次。
- 主動監測採樣送檢工作:採血、喉頭拭子、共洩腔拭子計14場及理貨場6場次。外圍環境採樣共計2場,輔導稽查禽場禽舍圍網設施狀況計12場。
- 主動派遣消毒車提供場區外公共區域消毒服務共906次(養禽場493場次、養畜場共413場次)、公共區域28場次、觀光牧場2場次,理貨場28場次。
- 教育訓練及宣導: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教育訓練、講習會共計1場次2小時。參加及辦理養禽防疫宣導會發放消毒物資10場次,計防治宣導共383人次。
- 違法屠宰及市場攤販相關查核共6場次。
中南部近期仍有零星禽場發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籲請縣轄雞鴨鵝養禽業者應持續加強禽場防鳥設施、做好門禁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提高警覺,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發現異常立即通報動物保護防疫所即時處置,以利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裁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動物保護防疫所防疫檢疫課 張技士 037-320049分機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