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以農科字第1140052706號公告修正,公告周知,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5-07-31 02:09:00
發佈單位:竹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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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huch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70&s=1254153
一、 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16日農科字第1140052706B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係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具對外效力,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列7種名稱以外之法規命令。
三、 檢附公告及實質法規命令規定各1份,本法規係屬臺美貿易協定第3章適用範圍,爰併附「其他事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