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謠傳竹市未通報福源顆粒花生醬不合格一事 竹市府嚴正駁斥:第一時間皆已要求業者全數下架 堅守民眾食安
發佈日期:2025-07-31 00:00:00
發佈單位: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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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ccg.gov.tw/hccg/app/data/view?module=news&id=30122&serno=202507310004
有關網路謠傳「今年5、6月期間,新竹市衛生局早已接獲台北市與桃園市衛生局通報,檢出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黃麴毒素不合格,但身為新竹人都不知道」一事,新竹市政府嚴正駁斥,衛生局接獲他縣市通報後,即於第一時間要求業者全數下架,皆依法行政依規處辦,守護民眾食品安全。
衛生局指出,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效期2025年7月9日、2025年8月27日)的產品,分別經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檢出黃麴毒素不合格,新竹市衛生局第一時間接獲消息後皆已要求業者全數下架,並派員前往業者販售及製造處,持續針對風險產品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效期2025年9月10日)進行稽查抽驗產品並列管追蹤持續監測。
衛生局表示,為了保障民眾食的安全,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配合食藥署辦理本年度加強市售食品真菌毒素監測,其中,本市抽驗項目「新竹福源花生醬」(效期2025年8月7日)結果為合格,同時台北市及桃園市針對「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效期2025年7月9日、2025年8月27日)抽驗檢驗結果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4條食品中之真菌毒素限量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及同法第48條規定予以限期改正,經桃園市再次抽驗效期為2025年9月24日的福源顆粒花生醬,檢驗結果為合格並於114年7月28日公告。
衛生局指出,竹市持續監測業者該等產品安全,接獲後隨即抽驗風險產品新竹福源顆粒花生醬(效期2025年9月10日)結果不合格後,即刻公布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並持續專案列管稽查與檢驗,也責成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52條規定將所有問題產品回收下架並提供回收聲明及民眾退換貨窗口管道,依同法第41條規定請業者暫停生產該類產品並通知下游廠商回收。
衛生局說明,市府堅持守護食品安全決心,強化跨縣市合作並依法行政依規辦理違反食品安全事件,守護民眾食的安全,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並切實遵守食安法規定,如查有違反規定或限期改善而不改善將依規嚴格處辦,請勿以身觸法。
新聞資料提供:食品藥物管理科
聯絡人:王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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