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年嘉義縣烏殼綠竹破碎機補助計畫」,該計畫申請注意事項本縣縣民,土地座落於本縣大林鎮、民雄鄉且實際有從事烏殼綠竹栽培面積0.5公頃以上之耕作者於114年8月15日前填具申請表等相關資料。
發佈日期:2025-07-30 07:33:00
發佈單位:鹿草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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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utsa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3&s=1253985
說明: 一、旨案申請注意事項:凡本縣縣民,土地座落於本縣大林 鎮、民雄鄉且實際有從事烏殼綠竹栽培面積0.5公頃以上之 耕作者於114年8月15日前填具申請表(附表1、2)並持身分 證、印章、農會存款簿、破碎機(30馬力以上)估價單(需註 明廠牌名稱、馬力數及總價)、近3個月土地登記謄本(非自 有耕地者另需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詳如附表3)及地籍圖 謄本,向土地所在地農會、合作社提出補助申請,本計畫 總經費新臺幣1,000萬元,符合申請資格者逾總經費上限 時,依栽培面積排序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