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提醒擅自更換光電模組恐違法!
發佈日期:2025-07-29 11:24: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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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76425
隨著全球暖化日益嚴重,傳統能源快速枯竭,世界各國皆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政策。我國為提升能源自主與實現非核家園目標,政府積極鼓勵民眾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尤其以太陽光電最為普及。
不過,當太陽光電設備逐漸老舊、發電效率下降時,許多民眾會詢問:「是否可以自行更換設備?」工商發展處表示,依據每年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驗及查核結果發現,部分設置場址在未經申請許可下擅自更換模組設備,導致實際設備與原核准登記文件不符,已違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請設置者特別留意。若於運轉期間設備老舊、損壞或需更換,申請人如欲更換裝置容量相同或相關的設備,應由原承裝業者或系統轉供者向主管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經核准後始可進行更換作業。
工商發展處進一步說明,設備更換後的總裝置容量不得超過原登記文件所載總容量,否則將視為違規使用,除可能影響原有售電權益外,亦有被撤銷設備登記文件之虞。再次提醒,若民眾有更換模組或設備等需求,務必依法提出申請,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切勿因一時方便而觸法,得不償失。
本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驗作業已於6月啟動,若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縣府光電業務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提供協助。
聯絡電話:劉小姐037-558261、羅小姐037-558582、顏小姐037-55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