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因應本(114)年第4號丹娜絲颱風災害,辦理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補助
發佈日期:2025-07-24 09:33:45
發佈單位:大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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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735388/post
一、檢附「丹娜絲颱風原住民家屋災損需求調查表」、「修繕住宅申請表」及「住宅重建切結書」、「修繕住宅申請表」及「修繕住宅申請附件」各1份。 二、期限: (一)、住宅重建:依據中央原民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 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並自天然災害發生日起3年內( 即117年7月5日止)提出申請。 (二)、 住宅修繕:依據中央原民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 修繕住宅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受理申請, 1、 補助地區: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直轄市、縣市。 2、 申請對象:因丹娜絲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3、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