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八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7-29 01:50:08 發佈單位:產業發展署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ida.gov.tw/ctlr?PRO=news.NewsView&id=42861&lang=0 附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