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鎮辦理蜂群、蜂箱為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5-07-28 00:00:00
發佈單位:斗南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ouna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6213&s=555918
公告本鎮辦理蜂群、蜂箱為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4-07-28
- 內容:一、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4年7月24日農糧字第1141016163號函。
二、本次辦理現金救助之地區及項目為本鎮之蜂群、蜂箱,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辦理:
(一)蜂箱(全毀):660元/箱。
(二)蜂箱(半毀):330元/箱。
(三)蜂群:460元/群。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救助辦理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四、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受理期間:自114年7月25日起至8月7日止,於本所農經課受理農民申請。
(二)受理時間:平日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例假日不受理,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五、應備妥之證件或資料:
(一)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二)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提供非斗南鎮農會存摺者,需同意自補助款中扣除金融單位收取之必要費用)。
(三)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資料表。
六、農作物損害救助以現場認定為基準,若無法認定時,則不予補助。
七、申報人攜帶之證件如有虛偽或申報不實者,由申報人自負法律刑責。
八、農民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所(電話:05-5973111轉農經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