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年薇帕颱風造成本鄉農田流失、埋沒或海水倒灌災害案,請本鄉農民至本所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7月22日至114年7月31日,請至達仁鄉公所農業課辦理申請。詳情請點閱附件參考
發佈日期:2025-07-28 00:00:00
發佈單位:達仁鄉
發佈部門:農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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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4年薇帕颱風造成本鄉農田流失、埋沒或海水倒灌災害案,請本鄉農民至本所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7月22日至114年7月31日,請至達仁鄉公所農業課辦理申請。
一、 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暨本縣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查中央氣象局特報發布資訊,本縣轄區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發生機率,倘若有農田災情,請依本縣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辦理,另查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四項規定:「農田受災救助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五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十萬元,埋沒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五萬元」且「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一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三、 檢送本縣農田及魚塭淹水救助作業要點之附表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https://www.ttdaren.gov.tw/home/attachments/article/5992/376540000A_1140168616_print.pdf "Download this file (376540000A_1140168616_print.pdf)")[376540000A\_1140168616\_print.pdf](https://www.ttdaren.gov.tw/home/attachments/article/5992/376540000A_1140168616_print.pdf "Download this file (376540000A_1140168616_print.pdf)")2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