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30週內政統計通報(113年外籍配偶性比例 42.2,男女差距持續縮小中)
發佈日期:2025-07-26 02:00:00
發佈單位: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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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330223
- 113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性比例由104年30.6增至113年42.2,即男性外籍配偶人數雖少於女性,惟與女性之間差距越來越小。
- 因COVID-19疫情趨緩,國人與非本國籍者結婚登記人數逐漸回升至疫情前情形,113年較108年(疫情前)增加672人(+3.2%)。
- 113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以東南亞地區者占47.8%最多,大陸地區者占28.9%次之;大陸、港澳地區以外,外籍配偶之原屬國籍,人數以越南籍最多、美國籍與印尼籍並列第2,日本籍位居第3。
我國近10年結婚登記對數,以104年計15萬4千對最多,之後逐年遞減至108年13萬5千對,109及110年因COVID-19疫情影響分別降至12萬2千對及11萬5千對,而後因疫情趨緩逐漸回升至113年之12萬3千對。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108年5月22日公布並自同年5月24日施行,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以下就113年結婚登記概況簡述:
一、結婚登記數:113年結婚對數計12萬3,061對(不同性別11萬9,856對,相同性別3,205對),較112年減少1.7%,其中雙方均為我國籍者有10萬1,173對,占82.2%,一方為外籍與大陸、港澳地區人民者計2萬1,888對,占17.8%。粗結婚率為5.3‰,較112年減少0.1個千分點。另相同性別結婚登記3,205對中,男性1,024對、女性2,181對,以新北市595對、高雄市416對及臺中市415對居前3位。
二、國人與非本國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
(一)國籍(地區)別:113年與國人結婚之非本國籍配偶,就地區別觀察,以東南亞地區配偶1萬459人(占總結婚對數8.5%,占非本國籍配偶人數47.8%)最多,大陸地區配偶6,330人(占總結婚對數5.1%,占非本國籍配偶人數28.9%)次之;大陸、港澳地區以外配偶之原屬國籍,人數以越南籍7,040人最多,美國籍及印尼籍皆為925人並列第2,日本籍835人居第3。與112年比較,非本國籍配偶共減少581人,其中大陸及港澳地區共減少1,624人,其他地區減少619人,東南亞地區則增加1,662人。
(二)性別:113年國人非本國籍配偶人數,女性1萬5,392人(占70.3%),多於男性之6,496人(占29.7%),惟二者差距呈縮小趨勢,性比例由104年的30.6增至113年42.2。
(三)區域別
1.113年與國人結婚登記之非本國籍配偶,人數以北部地區1萬1,292人(占51.6%)最多,中部地區5,110人(占23.3%)居次,南部地區4,947人(占22.6%)居第3,東部及金馬地區分別為332人及207人。
2.113年國人與非本國籍結婚對數占該地區結婚對數比率,以金馬地區29.5%最高,北部地區19.7%次之,中部地區16.7%居第3,南部及東部地區則分別為15.6%及11.9%。
[1] 性比例=(男性人數/女性人數)x100,即每百位女性對應之男性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