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三。
發佈日期:2025-07-25 00:00:00
發佈單位:蘆洲區
發佈部門:蘆洲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luzhou.ntpc.gov.tw/home.jsp?id=274b37750a0ba621&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0b7cfe9a174781fa086432cff9e069ae
發佈日期:2025-07-25
截止日期:2025-08-31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類 別:最新消息
內 容:
開放撿拾區域:
國有林區域外本市林口區、八里區、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瑞芳區及貢寮區域之海岸線。
不包含台2縣83.5K前後500公尺海岸線及各港口。
僅限設籍於新北市之當地居民可徒手撿拾清理,不放使用機具,且不得裁切。單支規格應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重量小於50公斤,且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
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本市轄內下次陸上颱風警備或豪雨特報時止。
其於詳細規定請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