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講師蒞澎專題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 強化法治觀念與廉政意識
發佈日期:2025-07-24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政風預防科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7240008
為落實廉能政府理念,強化公職人員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之瞭解,縣府政風處會同監察院於114年7月23日舉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專題宣導說明會」,由監察院劉專員及李調查員擔任講師,透過專業深入的講解與實務案例分享,協助與會人員釐清法令重點適用,避免違反風險。此次與會對象涵蓋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鄉(市)公所之主管及同仁,場面熱絡、反應踴躍。
本次宣導重點聚焦於「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該條文明定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不得進行「交易或補助」行為,以防止藉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講師首先釐清法條中「適用對象」與「關係人」的定義,包括配偶、二親等內血親姻親、或具有特定關係者,並指出該條所規範之六款例外條件,強調若欲適用例外,須符合揭露義務並履行公開程序,方能符合法規。
講習中特別以實際案例說明公職人員若未落實揭露、公開及利益迴避義務,可能導致個人、關係人甚至所屬機關遭處以裁罰或行政糾正,並進一步分析案例中常見的違誤與行政操作疏失,提升同仁對於「形式合法」與「實質利益迴避」雙重標準的認知。透過具體案例與互動式提問,講師協助同仁建立正確的法令遵循觀念,提升廉政敏感度與風險意識。
政風處陳螢松處長表示,「利益衝突迴避法」係維護行政中立與公共利益的核心法規,第14條更是防範特權交易與利益輸送的重要依據。政風處積極協助監察機關推動宣導,期盼藉由此次專題講習,讓同仁對於法令規範與實務操作有更深入且精確的掌握,並在未來執行業務時能主動揭露、依法迴避,建立依法行政的工作習慣,打造澎湖地區誠信、透明、廉潔的施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