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應今(114)年第4號丹娜絲颱風災害,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需求。
發佈日期:2025-07-24 00:00:00
發佈單位:口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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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kouhu.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2599&s=555558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應今(114)年第4號丹娜絲颱風災害,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需求。
一、鑒於本次颱風災情慘重,考量原住民族人有住宅重建及修繕之需要,該會協處措施如下:
(一)住宅重建:依據該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 業要點」受理申請,並自天然災害發生日起3年內提出申 請,即至117年7月5日止,每戶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 同)20萬元至50萬元。
(二)住宅修繕:依據該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 住宅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受理申請,惟今年申請日期(3月至4月)已截止,協處內容,臚列如下:
1、補助地區: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直轄市、縣市(不含臺 北市及連江縣)。
2、申請對象:因丹娜絲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10日止。
4、補助金額:每戶最高12萬元;蘭嶼地區比照112年小犬 颱風每戶最高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