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綠豆、甘藷、無花果、 紅龍果、蓮霧、百香果、油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 目及額度」所定蔬菜類(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 青蔥、胡瓜及西螺鎮、二崙鄉、莿桐鄉、崙背鄉之不結球白 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 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除外)、洋香瓜、 鳳梨」農業 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4年7月10日公告本鄉 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所自公告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六、日亦有受理),
發佈日期:2025-07-23 00:00:00
發佈單位:崙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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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unb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84&s=555518
公告:「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綠豆、甘藷、無花果、 紅龍果、蓮霧、百香果、油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 目及額度」所定蔬菜類(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 青蔥、胡瓜及西螺鎮、二崙鄉、莿桐鄉、崙背鄉之不結球白 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 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除外)、洋香瓜、 鳳梨」農業 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4年7月10日公告本鄉 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所自公告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六、日亦有受理),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 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1.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14日農糧字第1141109609號、7月15日農糧字 第1141109619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鄉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綠豆、甘藷、無花果、紅龍果、 蓮霧、百香果、油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 度」所定蔬菜類(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青蔥、 胡瓜及西螺鎮、二崙鄉、莿桐鄉、崙背鄉之不結球白菜、空 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芹菜、 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除外)、洋香瓜、鳳梨。 」
二、本所自114年7月15日起至7月28日止(洋香瓜、鳳梨為7月16日 起至7月29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救助,逾期則不予受理,個 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 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 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鄉(鎮、市、區)公所 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三、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但以產季認定之 品項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五)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 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 1、綠豆:每公頃2萬8,000元。 2、甘藷:每公頃3萬元。 3、無花果:每公頃6萬2,000元。 4、紅龍果:每公頃9萬5,000元。 5、蓮霧、百香果:每公頃10萬2,000元。 6、油茶:每公頃5萬5,000元。 7、蔬菜(一):每公頃2萬9,600元。 8、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9、蔬菜(三):每公頃4萬7,000元。 10、蔬菜(四):每公頃5萬6,000元。 11、洋香瓜、鳳梨:每公頃8萬元。
四、低利貸款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如附 表;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415%)。
(二)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 「114-01,類別:H」。
(三)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 書」(格式如附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四)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 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個工作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 實認定後逕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