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丹娜絲颱風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
發佈日期:2025-07-23 00:00:00
發佈單位:楠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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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3&s=8757340
114 年丹娜絲颱風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
🔸申報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執行期間:應於1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興設)。
🟩申報地點:鄉、鎮、市、區、地區、縣級等農會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及補助基準:詳如公告文件。
🟩應檢附文件:
一、 計畫申請表(附表 1)。
二、 計畫申請切結書(附件 1、2)。
三、 鄉、鎮、市、區公所等核發「114 年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審核通知」(附件 3),可後補。
四、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固定基礎設施檢附農業 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文件、異地重建者檢附土地資料及合法使用文件 (土地登記謄本、承租土地者應檢附租約及設置溫網室同意書等文件)。
如有問題,可致電 楠西區農會麥小姐(06-5751612#208)
※本計畫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