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丹娜絲颱風災損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2025-07-22 00:42:00
發佈單位:新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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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Xinyi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8224&s=8756763
協助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導致農作物生產溫網室設施受損之農民,加速進行設施重建及修復作業,恢復農作物生產經營,強化農業防災韌性。
二、補助對象及資格
(一) 對象:農民、農民團體。
(二) 資格:申請人之農作物溫網室生產設施因114年丹娜絲颱風侵襲致結構受損及溫網室塑膠布(網)破損,須拆除進行重建或更新溫網室披覆組件者,並依公所核發之災害審核通知核定面積為原則,原地號設施面積為上限。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為案經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核定符合114年颱風災害「塑膠布溫網室-整體結構」、「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現金救助標準,並取得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核發「114年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審核通知」,且有案可稽者。
四、受理及執行期間:
(一) 受理時間:114年7月18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 執行期間:本措施應於116年10月31日前完成興設,1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查核(並視116年度執行情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