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苗栗縣政府說明稿
發佈日期:2025-07-21 18:47: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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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74827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於114年7月15日上午接獲民眾檢舉苗栗縣竹南鎮某私立幼兒園發生孩童遭受不當對待之情形,縣府先了解相關事件內容後,旋即聯繫該幼兒園先行保存與事件有關之監視器影像、資料及進行校安及相關通報。
縣府於當日(7月15日)隨即派員進園初步調查並保存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查該名教保服務人員已離職,後續縣府仍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倘經調查小組調查本案事件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定屬實,且經苗栗縣政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確認,將視情節輕重裁處新臺幣6000到6萬元或6萬到60萬元罰鍰,或該名教保服務人員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另負責人是否已善盡督導管理之責,倘確有未履行督導管理責任,依規定予以裁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令教保服務機構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為營造友善、健康及安全之學習環境,同時保障幼兒所受教保服務權益,針對本事件將責成教育處團隊務必盡速依法調查處理,以維護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