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發佈日期:2025-07-21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地價科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4174
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薪資:39,564元/月
三、名額: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五、工作內容:
(一)土地徵收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能力(如word、excel等),有檢定證書者尤佳。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親送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地政處地價科(以本府總收發章戳為主,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地政處地價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案採書面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錄取名單,由本府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30止。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35650,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