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8月1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公費接種實施對象,請踴躍接種。
發佈日期:2025-07-18 00:00:00
發佈單位:琉球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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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4年8月1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公費接種實施對象,請踴躍接種。 發佈日期:114-07-18 資料來源:琉球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自114年8月1日起,55-64歲原住民納入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公費接種實施對象,請踴躍接種。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4年7月11日疾管防字第1140200400號函辦理。
二、為完整55-64歲原住民肺炎鏈球菌疫苗免疫保護力,降低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或死亡風險,依據本(114)年6月1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決議將旨揭對象納
入PCV13公費接種實施對象,說明如下:
(一)實施時間:本年8月1日起。
(二)接種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64歲原住民【以114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民國59年(含)以前出生】,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大於等於55歲者。
(三)接種原則:
1、從未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或PPV23者,應先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1年再接續接種1劑PPV23。
2、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依下列原則接種:
(1)曾接種 PPV23者,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PCV13。
(2)曾接種PCV13/15者,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再接種1劑PPV23。
3、如已接種過PCV13/15及PPV23者,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13及PPV23疫苗。
三、鼓勵55歲以上原住民,儘早攜帶健保卡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前往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完整接種2劑,保護效果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