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2025-07-16 00:00:00
發佈單位:六甲區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liou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960&s=8755907
修正「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
修正「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起生效。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其補助金額原係依中央主管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及補助標準一覽表規定辦理,本次修法,已新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項目及金額一覽表」,其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維持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2,100元,並依家庭總收入及障礙類別等級按比例調整;另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康復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等機構,則由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2,100元整調升為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3,500元,並依家庭總收入及障礙類別等級按比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