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徵求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約聘社會工作員(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
發佈日期:2025-07-16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衛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3149
一、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俸:符合資格1者以月薪新臺幣42,742元計(296薪點,每薪點以144.4元計),符合資格2、3者以月薪新臺幣45,052元計(312薪點,每薪點以144.4元計),另每月風險加給1000元。
四、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五、應徵資格: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其他必備條件:
1.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及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2.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請附汽、機車駕照影本。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4.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工作項目。
(二)辦理家暴性侵加害人個案管理及社區處遇業務。
(三)參與相關網絡會議與個案媒體突發事件處理。
(四)辦理專業人員教育訓練、衛教宣導。
(五)驗傷採證機構管理及考核。
(六)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七、工作地點:花蓮縣衛生局(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八、進用時間:自進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九、應徵截止時間:自公告起至114年7月28日下午5時止,郵寄最晚須於7月28日下午5時寄達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為憑(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391號)。
十、應徵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
(一)應備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2.身分證及駕照正面影本。
3.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4.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之佐證資料。
5.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6.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付)。
7.個資查詢同意書及切結書: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8.以上資料請以A4大小直式裝訂,並於信封敘明應徵約聘社會工作員。親送請於週間08:00-12:00、13:30-17:30上班時間送達,送交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莊小姐收(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03-8311486#20);掛號郵寄最晚須於7月28日寄達本局為憑。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項目:面試100%。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恕不退件及函覆。
十二、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勞工健康檢查報告(新進勞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