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催繳稅單將掛號寄發,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發佈日期:2025-07-15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7150010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將以雙掛號寄送今(114)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稅單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請民眾依限繳納,避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稅單後,於繳納期限內可以到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銀行或農會(郵局不代收稅款)繳納,或掃描稅單上 QR-Code,使用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該局進一步提醒,若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即移送強制執行;另若被查獲有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者,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事關民眾荷包,請注意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6) 9279151 轉255 或25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