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公有第一攤販市場攤位招租
發佈日期:2025-07-14 01:29:00
發佈單位:義竹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yijh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15&s=1251830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公告
主旨:公告「嘉義縣義竹鄉第一公有攤販市場攤位申請使用」案,並自民國114年7月14日起公告18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9條第一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7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31日止,計18日。
二、公告地點:本所公告欄、義竹鄉第一公有攤販市場公佈欄。
三、公告內容:義竹鄉第一公有攤販市場共計9攤位公告申請使用,攤位與使用費數額詳如附件所列。
四、受理機關: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五、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7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申請。
六、受理方法:凡有意願申請使用義竹鄉第一公有攤販市場攤位者,請向本所索取或本所網站下載申請書及營業種類確認表,並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辦理,於受理期間內填妥資料並備齊文件,親送或逕寄義竹鄉公所(624005嘉義縣義竹鄉仁里村389號)收發室掛號申請,除掛號以郵戳為準外,其餘以本所掛文時間為準。
七、申請資格:
(一)設籍嘉義縣之縣民,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
(二)違反「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23條或第29條經本所函文終止契約,並收回攤(鋪)位,三年內不得申請。
(三)申請攤(鋪)位,以一戶一攤(鋪)位為限。
八、申請空攤位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營業種類確認表。
(二)申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之全部戶籍謄本1份(3個月內),保證人戶籍謄本1份。
九、空攤位使用權依下列方式決定:
(一)空攤位公告截止後,經本所審查申請人資格,如僅1人提出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即由該申請人取得攤位使用權。
(二)同一攤位如有同一優先序位2人以上提出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使用權。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使用公有攤(鋪)位營業者,應遵循事項請詳「零售市場管理條例」。
(二)經核准使用並簽訂契約,應按申請之營業類別營業,且應自行營業,攤(鋪)位使用人不得擅自轉讓、轉租或分租,若有上述情事經書面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攤(鋪)位使用,並終止契約,收回攤(鋪) 位。
(三)欲瞭解進一步詳細資料可接洽市場管理員李人瑩(電話: 05-3413512分機30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