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農業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5-07-11 00:00:00
發佈單位:鹽水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ysdo/News_Content.aspx?n=8385&s=8754551
【丹娜絲颱風農業災害現金救助】
一、救助項目及額度:全品項(除稻米)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7月8日起至7月21日止
三、應備文件:
1️⃣負責人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非新營農會者須扣除轉帳手續費)。
2️⃣土地登記謄本(需第一類並且為1個月內)或土地所有權狀。
3️⃣農戶耕作措施申報書之農戶留存聯(休耕轉作紅單)。
4️⃣土地承租者,需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或三七五租約。
5️⃣申請農業設施損害者,需附容許使用同意書。
6️⃣土地坐落於急水溪河川區域者,需檢附河川區域土地使用許可書。
7️⃣土地坐落於都市計畫區者,需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