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請儘速繳納
發佈日期:2025-07-11 15:12: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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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72874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時,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於傳繳期限內,可持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便利商店繳納,免收手續費。
該局進一步表示,執行分署之傳繳通知書無法在銀行繳納,如已逾期或通知書無條碼者,可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再到金融機構繳納,或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傳繳通知書(影本亦可)以掛號郵寄至該局。
稅務局提醒,收到執行分署寄發之通知書,請務必即時處理,如有疑義,可依通知書上連絡方式洽詢。若逾期未處理,欠稅人之薪資、存款將遭扣押或財產遭查封拍賣,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