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落花生、酪梨、胡瓜、 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 萵苣、香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農業 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4年7月10日公告本鄉 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所自公告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六、日亦有受理),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 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5-07-11 00:00:00
發佈單位:崙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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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unb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84&s=554147
公告:「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落花生、酪梨、胡瓜、 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 萵苣、香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農業 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4年7月10日公告本鄉 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本所自公告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六、日亦有受理),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 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10日農糧字第1141109582號公告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本鄉辦理現金救助項目:「落花生、酪梨、胡瓜、不結球白 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 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
(二)本所自114年7月11日起至7月24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救助,逾 期則不予受理,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 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 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鄉 (鎮、市、區)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 受理。
(三)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4.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但以產季認定之 品項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5.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 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
(1)落花生:每公頃3萬元。
(2)酪梨:每公頃8萬元。
(3)胡瓜、甘藍、結球白菜、芹菜:每公頃4萬7,000元。
(4)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 菜:每公頃2萬9,600元。
(5)萵苣、香芹菜、芥藍、茴香:每公頃4萬1,000元。
三、低利貸款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如附 表;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415%)。
(二)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 「114-01,類別:H」。
(三)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 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 明書(格式如附件1),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 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 書」(格式如附件2)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四)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 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個工作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 實認定後逕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