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行政人員(約用人員)徵才公告(第3次公告)
發佈日期:2025-07-11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衛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2747
一、職稱:行政人員(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3名。
三、月酬標準:
- 起薪280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38,948元整。
- 經費來源: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中央款40%,縣配合款60%),依中央核定計畫額度及補助標準保留計畫經費刪減之權利。
四、性別:不拘。
五、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身心障礙者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六、資格條件:
(一)法律、長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七 、工作項目:
(一)辦理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給支付審查及核銷事宜,以及相關統計分析、經費報表及核銷。
(二)長照業務相關宣導影片、文宣製作、網頁製作及管理。
(三) 協調及扶植社區長照服務資源。
(四) 辦理長照服務相關業務聯繫會議及內部人員教育訓練事宜。
(五)辦理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之採購、修繕、財產管理與核銷,及照顧管理計畫之預算編列、計畫執行與成果結報事宜。
(六)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計畫執行與成果結報事宜。
(七)協助長照服務特約單位稽核與管理、建立服務提供單位服務品質及量能之監測與抽查相關管理機制。
(八)臨時交辦業務。
八、工作地點:花蓮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年7月25日下午5時止。
十、報名方式:
- 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
2. 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5. 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6. 前項資料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由委託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花蓮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合者約試,不符者恕不退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長照行政人員」。
- 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口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徵才專區。
十二、成績計算:總分平均達80分(含)以上者,擇優錄取。
十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十四、聯絡電話:03-8227141分機286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