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僅限自用或餽贈,不可販售,以免遭到重罰
發佈日期:2025-07-10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財務管理科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7100003
暑假期間,民眾出國旅遊增加,其中免稅菸酒品深受大家喜愛,因為少了關稅、菸酒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售價遠比國內市價低,但免稅菸酒品僅限「自用、餽贈」,入境旅客可攜帶的免稅菸酒數量為:年滿十八歲之旅客每人每次酒品1公升(不限瓶數);年滿二十歲之旅客每人每次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三擇一適用。
縣府財政處提醒,免稅菸酒品僅限自用或餽贈親朋好友,若利用臉書、LINE、露天、蝦皮等網路方式轉賣免稅菸酒品,將以販售私菸酒論處,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處以3萬元至50萬元罰鍰,若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則加重處罰,處以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至5倍罰鍰,最高可罰600萬。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因小失大,遭到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