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受理「農產業全品項(稻米除外)」114年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民於申請期限內至本所(建設課)申報。
發佈日期:2025-07-08 08:16:00
發佈單位:朴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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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puz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9526&s=1251462
一、現金救助申請期限:即日起至7月21日(一)下午5時止。
二、申報地點:本所建設課。
三、申報時應攜帶之文件資料如下:
(一)印章。
(二)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
(三)當地農會儲金簿。
(四)土地所有權狀(或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當期作農戶轉(契)作申報留存單)。
(五)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六)土地位於河川行水區者,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種植使用許可書。
四、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公告,如有疑問請洽建設課專線3703450。
五、請農友利用手機下載「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 APP」,註冊會員後拍攝農田作物的災損現況,並上傳照片 。系統將記錄拍攝時間及農田定位資訊,提供公所作為勘查的佐證資料。
【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
Android作業系統安裝路徑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emct.newagriculturaldisaster
iOS作業系統安裝路徑
https://apps.apple.com/tw/app/id162235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