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114年補助地方政府發展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 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5-07-08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衛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2388
壹、 **錄取人數:
一、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時間1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貳、 **甄選條件要求:
一、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公共衛生、健康管理 、醫務管理、護理助產、幼兒保育、教育或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word、excel、power point等)、海報製作及統計軟體應用能力。
(三) 具有專案規劃、執行及成果撰寫等工作經驗1年以上為優。
(四) 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工作熱誠。
參、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24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肆、 **報名方式:
一、親自送件:請於114年7月24日(四)前,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送交本局健康促進科。星期六、日、假日恕不受理親自報名。
二、郵寄方式:郵戳日期以民國114年7月24日(四)為憑;證件不齊、逾期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伍、 **郵寄地點與聯絡電話:
一、郵寄地點:97048花蓮市新興路200號,收件人請寫「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收」,並註明:「甄選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專任助理」字樣。
陸、 **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恕不退件)
(一) 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貼於附表A4紙張內)。
(二) 履歷及自傳表 (300至500字,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四) 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柒、 面試地點:花蓮縣衛生局(地址: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捌、 **遴選方式:
面試:審查報名應繳文件,合格者將於114年7月30日(三)以電話通知面試事宜;面試當日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玖、 **錄取人員通知、進用與薪資:
(一) 錄取通知:經本局核定後,以電話通知辦理報到事宜,並於花蓮縣衛生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二) 薪資:每月薪資依照「花蓮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中央補助計畫之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核定薪資,依錄取者學歷資格敘薪,大學學歷3萬6,151元、碩士學歷4萬1,353元敍薪,其他福利與權益依相關法令規定,採1年1聘。
(三) 錄取報到時應繳驗報名證件正本,如有不符報名資格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 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需含 X光與心電圖)。
(五) 契約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壹拾、 **工作內容:
(一) 辦理「114年補助地方政府發展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計畫」。
(二) 協助計畫資料建立與整理、資料統計、經費核銷、執行成果撰寫彙整。
(三) 協助辦理婦幼照護計畫。
(四) 辦理本局婦幼健康促進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壹拾壹、工作地點:花蓮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