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列考試職代1140707)
發佈日期:2025-07-07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2247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列考試職代1140707)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二、職 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三、職務列等及月支報酬:3等230薪點,薪資32,614元
四、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
六、工作內容:1.專責處理水污染防治及其他環保相關行政業務工作。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4日下午5時30分止。親自報名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送件,星期六、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十、備註: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部分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件、切結書、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身分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寄達或送達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
(二)本局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如有需要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送件封面務請加註:應徵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1140707)。
(四)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及本局網站。
(五)聯絡電話:03-8224389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