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 施計畫」受理第2次新站申請案
發佈日期:2025-07-04 13:40:13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0B72633337E3192F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4年度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第2次文化健康站申請,申請及審查方式說明如下:一、辦理機關及條件:(一)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二)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三)文健站執行單位:1.立案人民團體(含設於都市地區之地方分會),並以扶植在地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另倘於執行單位更換期間,得由承協辦機關暫行代理執行事宜。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由原住民擔任機構負責人之居家式或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二、文健站執行單位申請期限依據本計畫研提文健站申請補助計畫及應檢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詳如計畫書),請有意提案申請之團體或機構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本會)辦理初審。三、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一)服務對象:55歲以上輕度失能、獨居、亞健康、衰弱之原住民族長者,55歲以下得自理之原住民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之非原民長者。(二)服務模式:1、採取以社區為單位之集體照顧。2、開站日數:依在地照顧需要擇以三日(日薪制)或五日(月薪制)。3、服務人數及級距:按服務人數區分2029人、3039人、4049人三種級距為原則。(三)服務項目:1、組成專業工作小組辦理老人照顧服務(1)簡易健康照顧服務:陪伴服務、基本日常照顧、測量生命徵象、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等。(2)延緩老化失能活動(活力健康操、肌力與體能訓練、文化藝術課程、心靈課程、文化音樂活化腦力)。(3)營養餐飲服務(共餐或送餐)。(4)電話問安及居家關懷服務。(5)生活與照顧諮詢服務。2、辦理文健站照顧服務座談會及成果發表會。3、推廣健康部落,促進健康。(四)工作人員資格及工作分配:包含負責人、照服員、志工等,其資格說明詳如計畫書。三、布建原則(一)依本會盤點55歲以上原住民族人數,本會設置原住民長青學苑及中山區文化健康站,為均衡服務資源,本次招募以內湖區為主。(二)預計服務範圍已設置或申請單位已承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巷弄長照站」者,申請本計畫之單位,需主動說明相關理由。上述相關資訊,可參閱臺北市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C級單位,請參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資訊(https://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22C9779823FA161&sms=E2A8B6B533500CB0&s=0CE286F6AA2F930F)。四、初審機制及期限請執行單位於114年7月15日函送申請計畫書至本會(書面申請,應附文件件詳如計畫書),由本會擇日召開初審審查會議(申請單位應出席說明),並將審議結果於114年7月25日前函送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複審。五、複審機制由中央原民會召開全國性審查會議,由中央原民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六、本實施計畫(含表件)公開於中央原民會網頁/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長照專區,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