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花蓮縣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計畫」 即日起公告實施並於7月7日起受理報名申請
發佈日期:2025-07-03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保育林政科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4&s=181975
一、計畫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21日核定「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
二、計畫緣起:為保全淺山及平原具關鍵地位之農田、濕地等重要生態系,鼓勵民眾採取對瀕危物種族群及重要棲地保護有利的作為,以棲地為保育標的,並鼓勵進一步主動營造有利生物多樣性、重要物種生存或復育之棲地環境。本給付為「生態薪水」之概念,透過給予友善環境的生產者獎勵津貼,以鼓勵農民良善管理土地,維護農田生態系持續提供多樣且優質的生態系統服務。
三、方案實施範圍:
(一) 水梯田: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
(二) 水田: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
四、給付類別:棲地維護給付、棲地營造給付及棲地成效給付,共3種。
五、給付條件及給付基準:
(一)棲地維護給付:
1. 給付條件:田區維持終年蓄湛水狀態,且全期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毒餌、非友善的防治網,並符合農藥安全檢出規範。
2. 給付基準:水梯田每公頃3萬元,水田每公頃2萬元。
(二)棲地營造給付:
1. 給付條件:依不同棲地型態,農友落實以下2種營造類別工作
(1) 「保全」─增加農業生產地景的多樣性,如草生田埂、生態溝、生態池、田埂加寬、田埂及邊坡種植草毯和綠籬、友善移除外來種等棲地改善工作。
(2) 「活用」─發揚傳統智慧、循環使用自然資源,如辦理所申請棲地維護範圍內之動植物生態觀察紀錄(每週1次,至少8週),相片及生態觀察紀錄上傳主辦機關指定資料庫(完成8週以上者,依完成週數核發每週500元獎勵金,若完成16週以上者,每年最高核發1萬元獎勵金)。
2. 給付基準:「生態地景保全」及「自然資源活用」每人最高各1萬元。
(三)棲地成效給付:
1. 給付條件:「植物保育成效」:申請人配合將申請棲地維護範圍內之動植物生態觀察紀錄,相片及生態觀察紀錄上傳主辦機關指定資料庫項目,並完成至少16週以上生態觀察紀錄者,相片及生態觀察紀錄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定機構鑑識於田區發現依臺灣維管束植物紅皮書所列瀕危植物至少3種國家易危等級以上(NVU、NEN、NCR、RE、EW)物種,可領取「植物保育成效」獎勵金。發現依農業部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所列3種以上保育類野生動物,可領取「動物保育成效」獎勵金。
2. 給付基準:「植物保育成效」及「動物保育成效」每人最高各1萬元。
六、申請資格:
(一) 位於本方案實施範圍之水梯田、水田。
(二) 田區需有實際耕種或相關農業生產。
(三) 每案申請之土地面積至少0.1公頃以上,且申請之土地實際耕作範圍須相連,不受建築物、道路或其他水泥鋪面等阻隔。
(四) 土地之用地別以農牧用地為限,或為其他合法農業使用地目(若位屬都市計畫區內,得依實際需求以專案方式報請主辦機關同意)。
(五) 同一申請人所有申請土地面積總和以5公頃為限,且相連土地以一案計算。
(六) 棲地維護給付依每案申請之土地面積比例核算。相同申請範圍已領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獎勵造林、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之生產環境維護、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或其他相同性質之補貼者,不得重複請領本項獎勵金。
(七) 獲得棲地維護給付或上條所載其他相同性質之補貼者,始得請領棲地營造給付與棲地成效給付。
(八) 申請人資格:
1. 實際耕作農民(包含地主、承租人、他項權利人等):
(1) 如所申請土地為多人共同持有,須檢附全部共同持分人簽名。
(2) 如僅申請申請人分管之土地範圍,須檢附切結書及土地分管圖。
(3) 承租人須檢附租約影本。
(4) 他項權利關係人須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倘為多人持有,須附全部共同持分人簽名或切結書及土地分管圖。
2. 農業、社會企業機構。
3.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業團體、農場。
4.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
七、受理序位:本計畫實施範圍之各鄉鎮以開放20位申請名額為原則,其受理序位將依據附件「花蓮縣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補助申請案受理排序檢核表」之評分由高至低排序,同分者依申請人投遞申請表的時間順序收件審查。
八、領取本方案相關生態服務給付者,於每一年度須參加農業部各單位、執行機關(花蓮縣政府)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友善農業、棲地環境輔導課程或研習,以瞭解生物多樣性、棲地環境保育、瀕危、重要物種保護與農業相關技能,每年至少4小時。
九、領取本方案相關生態服務給付者,不得放養家犬(貓)及餵養遊蕩犬(貓),經勸導後再發現仍未改善者,撤銷當年度申請資格並須返還已領取之獎勵金。
十、申請期間:自114年7月7日起至114年7月25日(五)止,視報名情況開放第二波申請於8月1日(五)截止。
十一、申請方式: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郵寄至本府委託執行廠商「睿勝專案教育有限公司」,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聖賢路13巷10號,或於週一至週五(9:00-18:00)撥連絡電話:02-77420448#08 梁先生,安排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