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
發佈日期:2025-07-02 00:00:00
發佈單位:基隆市政府
發佈部門: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海洋及農漁發展科
原始連接:https://www.klcg.gov.tw/tw/klcg1/3170-302969.html
一、內政部前於106年2月6日公告實施「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依海岸管理法第18條規定略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經公告實施後,擬訂機關應視海岸情況,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爰自109年度啟動辦理通盤檢討作業。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於113年12月27日提報海審會第8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114年5月23日核定後,於114年6月25日由內政部公告。
二、本公開展覽依海岸管理法第9條第4項規定及內政部114年6月25日台內園字第11412802561號函辦理。海岸管理法第9條第4項規定略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核定後,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四十天內公告實施,並函送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並經常保持清晰完整,以供人民閱覽。」
三、若民眾有紙本需求,可逕自至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海洋及農漁管理科借閱。
聯絡資訊:楊小姐 02-2425838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