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申請劍旗魚進出口及再出口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25-06-30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72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41533434號
主 旨:預告修正「申請劍旗魚進出口及再出口注意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
三、「申請劍旗魚進出口及再出口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 https://www.m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聯絡人:許技士。
(四)電話:(02)2383-5912。
(五)傳真:(02)2332-7395。
(六)電子郵件:huangwei0510@ms1.f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申請劍旗魚進出口及再出口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對照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729/A01\_1.pdf);
其他事項說明(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729/A01\_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