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公所 公用課 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2025-07-01 00:00:00
發佈單位:斗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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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828&s=552054
斗六市公所 公用課 徵才公告
- 用人機關: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公用課
-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 名額:公園除草人員1名
- 性別:不拘
- 工作項目:辦理本所轄管公園及綠地環境整理及清潔維護工作,包括落葉 掃除、垃圾撿拾、整理及分類、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點:本市轄區。
- 公告期間:114年7月1日至114年7月3日。
- 工作待遇:工資按月計酬,每月新台幣30,450元整。
-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所將視工作表現評估是否繼續聘用)。
-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2. 年齡:年滿18歲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 學歷:國小以上畢業。
4. 可接受上班時間為早上6:00-10:00及下午1:30-5:30。
- 報名方式:
1. 檢附文件:
1. 報名表
2.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送件:於上班時間(8:00-17:30)親自或委託送達至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公用課(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暫停收件),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斗六市公所公用課臨時人員)。
3. 報名截止:114年7月3日17:00止。
- 甄選及錄取:
1. 本次甄選由本所就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辦理書面審查,如有需要再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無適合之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2. 經通知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 聯絡人及電話:(05)5332000轉分機3303公用課 程小姐。
- 其他: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參加本所臨時人員甄選: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未獲宣告緩刑者。
4.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涉有利益迴避法者,應自行迴避。(無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