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語言障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已製作野生動物保育文宣(多國語言),以加強外籍移工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認識,避免觸法
發佈日期:2025-06-27 09:24:50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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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713586/post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6月26日中市農林字第1140026548號函辦理。 因外籍移工生活慣習及對野生動物利用認知等差異,加上對臺灣野生動物保育法規不熟悉,可能導致在臺灣獵捕及販售野生動物,近期已發生數起外籍移工誤觸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爰應加強對外籍移工的法規宣導。 旨揭文宣歡迎下載張貼於外籍民眾常出沒之公開場所,供外籍民眾閱覽,惟使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