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愛心媽公園餵養流浪貓,里長整理環境反挨告】,本所回應如下
發佈日期:2025-06-26 00:00:00
發佈單位:安平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tnanping/News_Content.aspx?n=20690&s=8751051
有關媒體報導【愛心媽公園餵養流浪貓,里長整理環境反挨告】,本所回應如下
有關愛心媽公園餵養流浪貓,里長整理環境反挨告一事,旨案位於安平區石門公園,因公園認養人天妃里辦公室於日前整理園內環境,將愛心媽放置於園內餵養流浪貓的器皿清除,以致造成糾紛;後續愛心媽持續於園內餵養流浪貓,安平區公所經通報後,於114年5月9日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園、綠地內禁止:任意植栽、放養動物、放置私人桌椅或其他物品張貼公告,請愛心媽於114年5月12日將餵養流浪貓的器皿清除。公所於5月13日巡查後愛心媽未將餵養流浪貓的器皿清除,故公所依據同法第十四條第二項逕為公告後,會同安平派出所及衛生所視同廢棄物處理。
後續愛心媽屢勸不聽,並向總統府陳情,自認於公園內餵養流浪貓、放置相關餵養器皿及張貼紙張標語並無不當,且因愛心媽餵養流浪貓行為,造成動物群聚,已影響住家環境整潔、孳生登革熱病媒蚊之虞及夜晚睡眠品質,故公所持續清除作業,截至6月底已清除16餘次,期間愛心媽也向公所提告竊盜,並表示公所有疑義屆時可向法官陳述意見,公所6月18日登革熱聯合稽查,但愛心媽也未出席,後續已將違反相關法令告知愛心媽令其改善。
為保持園內環境整潔,避免登革熱病媒蚊孳生,安平區公所持續加強四周環境衛生,提供更完善休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