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研究發展組」約用人員職缺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2025-06-26 00:00:00
發佈單位:國美管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nt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1383&s=239389
本館「研究發展組」約用人員職缺徵才公告
職稱
約用人員(「研究發展組」專案助理)
職系
官職等
名額
1人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國內外美術史、視覺藝術、文史、博物館學等相關學科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資格及能力要求:(一)熟悉臺灣美術史及相關藝術家、藝術作品。
(二)具美術及文史資料、檔案之蒐集、研究、整理、分析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關之實務經驗。
(四)英語文說、聽、讀、寫流利者優先任用。
三、熟悉電腦文書及操作、具良好人際溝通及統籌協調能力,細心負責、主動積極,並可配合業務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含週末)。
工作項目
一、臺灣美術學術資料庫建置規劃及執行。
二、研討會、論壇、座談會等學術活動之執行。
三、臺灣美術史相關出版品與文獻資料蒐集、整理、建檔、編輯、校對、出版等工作。
四、業務相關文書行政、會議辦理、採購招標等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國立臺灣美術館(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新進試用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聯絡方式
一、檢具以下應徵資料一式5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國外學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與本案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並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一式5份:請於114年7月8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應徵資料紙本以掛號寄至:「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研究發展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究發展組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應徵資料電子檔:請於114年7月8日前(含)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傳送至vickey@art.ntmofa.gov.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研究發展組專案助理(約用人員)」【僅傳送應徵資料電子檔而未依限寄送應徵資料紙本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或函復,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須具碩士(含)以上學歷,每月薪資:40,199元(比照文化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者,得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給予提敘。
五、本次錄取人員預定於114年7月起進用,契約從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僱)。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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