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資訊(團體報名)
發佈日期:2025-06-26 00:00:00
發佈單位:板橋區
發佈部門:板橋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c20ffc1064376a3a&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a8a981b249c52479e86c022834a498f9
發佈日期:2025-06-26
截止日期:2025-07-11
發佈單位:板橋區公所
類 別: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內容: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616次委員會議決議,並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為提升選務工作人員參與意願,本所鼓勵現職公教人員邀集親朋好友組隊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團體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一組含1名主任管理員、1名主任監察員及5名管理員。其中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
二、工作人員如係服務於機關學校,除填表人簽章外,尚需送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單位主管及人事單位主管核章同意參加,本所不另行函文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如係大專院校學生(或社會人士)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正本自存,影本掃描以電子郵件寄予本所即可)
三、戶籍地不設在新北市者,無法辦理工作地投票。
四、資料卡每人限填一份,請勿重複填送區公所。
五、因辦理所得稅申報事宜,戶籍地址請填寫里、鄰。
六、非報名即獲選為工作人員,本所將依條件(年齡、經驗等)進行遴選,通過者將通知參與選務講習;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七、因本區選務工作人員眾多,無法電話一一答覆,報名資料請以E-mail寄送。本報名作業至114年7月11日(週五)截止,請於期限內E-mail回傳至:AT6961@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