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抽查水晶寶寶商品標示 僅1件合格
發佈日期:2025-06-26 00:00:00
發佈單位:新北市
發佈部門: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原始連接: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e8ca970cde5c00e1&dataserno=78bcb382378dbc4c01d2258c7994f53b
- 發佈日期:2025-06-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消保官抽查水晶寶寶商品標示 僅1件合格
【新北巿訊】水晶寶寶因具有獨特的吸水膨脹能力,除了作為園藝栽培用途,也是深受兒童歡迎的膨脹玩具,卻不時傳出幼兒誤吞食而發生腸阻塞或窒息的案例。新北市政府消保官為調查目前市售水晶寶寶是否有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或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與經濟發展局合作透過網路通路隨機購買23件商品並檢查中文標示,發現僅1件宣稱為玩具的水晶寶寶商品具合格標示及警語,其餘22件商品皆欠缺完整標示,不合格率高達9成5。
消保官指出,水晶寶寶若未經宣稱玩具用途,須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商品名稱、國內製造商或進口商、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製造年月等資訊;反之,若業者宣稱作為玩具使用,除應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標示,例如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警語等資訊,還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才能上架販售。消保官表示,本次查核僅1件水晶寶寶玩具標示合格,其餘22件商品雖宣稱為園藝栽培用途,仍欠缺完整標示,其中21件商品甚至完全沒有標示(查核結果如附表所示)。經濟發展局已限期請本市境內業者改正完畢,外縣市業者違規案件也經主管機關輔導後全部改正完成,以杜絕不法商品流通市面。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選購水晶寶寶玩具時應認明商品檢驗標識,使用時應閱讀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並建議成人在旁監督幼兒使用,以確保安全。若家中有使用水晶寶寶作為盆栽用土,應避免幼兒靠近把玩,避免發生誤食風險。
- 聯絡人:陳思純消保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41

水晶寶寶吸水膨脹前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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